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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年是我给顾承恺当舔狗的第三年。

我爸终于看不下去,把我绑到乡下的一个农场反省。

农场长是个兽人,也是家族给我选定的未婚夫。

「好好管教你的未婚妻,争取早日戒掉她的狗瘾!」

随着话音落下,黑色宾利扬长而去。

剩我在风中凌乱。

出发前,我被没收了电子产品和银行卡。

老头为了让我好好改造,可谓是下了狠手。

「锅里还炖着肉,再不回去,该糊了。」

转过头,风熠已经拿起我的行李往回走。

芭比粉的背包挎在他的左肩,显得好小一只。

小小行李,不要也罢。

我悄悄后退几步,然后转身狂奔。

聪明如我。

早在内衣和鞋垫底下藏了现金。

来的路上始终盯着窗外,我记得离农场不远处就有一个小镇。

我爸不载我,我还不能自己回去?

很遗憾,不能。

大掌擒住我的后颈:

「童大小姐,你不会以为自己很聪明吧?」

「不然呢?」

「难道你爸没有告诉你,我的原身是头豹子,跟我比速度,蠢不蠢?」

被头豹子骂蠢,我当即就不乐意了。

「是是是,就你速度最快,谁能快得过你啊豹哥!」

风熠冷哼一声:

「看你能嘴硬到什么时候。」

我这张不争气的嘴,很快就软了。

「豹哥,人家明天还想吃你炖的肉,能不能多下点粉条?」

想不到这家伙五大三粗的,做的食物却很细致,完全就是根据我的口味来的。

我吃了满满三大碗,仍意犹未尽。

风熠答应得爽快:「你是我未婚妻,你提的要求,我当然满足。」

「那……明天送我去镇上?」

「我突然想起来,明天得给果树施肥,大概是没空做饭了。」

「……」

我但凡能炒俩菜,绝不会服软。

「豹哥,人家开玩笑的,我就待在农场,哪也不去!」

风熠轻提嘴角,恍然道:

「记错了,明天不用施肥,有的是时间做饭。」

我陪着一脸假笑:「豹哥你真聪明,这么快就发现自己记错了。」

「彼此彼此。」

大山里的夜生活无聊透顶。

我早早躺下,却怎么也睡不着。

童老头说,即使我失联了,被绑架了,被拐去深山老林了,顾承恺也不会找我。

我的手机他只没收三天。

三天后,有一条来自顾承恺的消息,他就亲自接我回去,也不再逼我嫁给风熠,彻底放我自由。

条件很诱人。

我却没什么底气。

这朵高岭之花,我攀摘了整整两年才摘下,可是在一起后,他依旧高冷。

每次发消息,都由我来结尾,打电话永远是他先挂,想让他主动找我……

我想不出办法,一宿没睡好。

起床时头晕眼花,刚进了卫生间就脚底一滑栽了下去。

「得,这下真要带你去镇上了。」

风熠将我轻松抱起。

他身上透着阵阵寒气,头发上的水珠从我领口滑下,冻得我一个激灵。

「大早上洗冷水澡,不快才怪。」

风熠捏了我一下,凑在我耳边道:

「一想到你睡在隔壁,我就热得不行,不让洗冷水澡,你有更好的办法?」

我又哆嗦了一下。

「谁,谁不让了?别扯有的没的,我脚疼得厉害,赶快送我去医院!」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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